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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烫名气大遭他人蹭名芜湖一小吃商标维权获支持

时间:2018-03-29 10:20:58

据安徽商报报道 芜湖小吃美名远扬,而一些小吃名气出来了,伴随而来的就是各类蹭名、蹭热度的侵权行为。12月10日,记者从芜湖经开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红旗大个子麻辣烫商标侵权案件,名小吃商标维权诉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据经开区法院法官柴俊介绍,红旗大个子麻辣烫在芜湖地区具有较好经营声誉,2009年、2016年分别被评为芜湖十大名小吃和安徽特色小吃名店称号。原告陈某于2011年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红旗大个子麻辣烫图文商标,商标有限期自2011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止。

本案原、被告于2012年6月8日签订《加盟协议书》,约定由被告邵某加盟红旗大个子麻辣烫,在XX路设立分店,陈某授权邵某使用红旗大个子麻辣烫招牌,邵某一次性支付加盟费,加盟期限截至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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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加盟期限尚未届满期间,邵某将招牌红旗大个子麻辣烫更名为XX路大个子麻辣烫,在原经营地址继续进行经营,突出使用了大个子麻辣烫字样,且在外卖网站,外卖包装上均使用XX路大个子麻辣烫字样。

近日陈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邵某构成商标侵权,并偏方治疗癫痫的危害有哪些要求停止侵权。

-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邵某经营的XX路大个子麻辣烫与陈某注册的红旗大个子麻辣烫商标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邵某在其经营的餐馆招呼和浩特癫痫病医院牌、线上平台等醒目位置使用原告商标中核心标识大个子麻辣烫字样与原告注册商标构成了商标近似。此外邵某更名使用XX路大个子麻辣烫,但因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一致足以使人对服务来源产生错误认识,将其经营的餐饮服务与陈某的餐饮服务产生一定联系。

法院认为,被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相近似商标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故原告要求确认被告构成侵权,并停止侵权的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原标题:麻辣烫声名鹊起遭他人"蹭名"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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